企业倒贷关键是还贷资金的筹措。具体来看,主要有两种方式,一种方式是通过第三方机构借款偿还银行贷款,例如,企业A在银行B的原有贷款即将到期,企业A在银行B或银行C即将获得新的贷款,但企业A由于暂时缺乏资金,没有能力按期偿还银行B的原有贷款,于是找担保公司D协商,由其以委托贷款或短期借款方式发放资金给企业A,使之能按期偿还银行B的原有贷款;等企业A获得银行B或银行C新的贷款后,用新的贷款偿还担保公司D的委托贷款或短期借款,担保公司D退出。这笔委托贷款或短期借款对企业A来说,就是倒贷贷款;另一种方式是直接从银行再贷款用于偿还银行的旧贷款。
通过第一种方式进行倒贷,一般成本会比较高。在网上一家倒贷公司,记者发现其月息约4.5%—8%,远高于银行贷款利率。有调查显示,加上利息成本和调查费等其他费用后,企业借新还旧的月均费率达6%,而受宏观经济影响,企业利润下降,部分企业税前利润率维持在10%左右。
对于第二种倒贷方式,有业内人士指出,一个企业从长远来看,如果发展前景是好的,银行会考虑进一步给予贷款支持,让企业恢复发展,救活一个企业总比扼杀一个企业要好,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考虑借新还旧,但银行内部有严格审核机制,对有些高风险行业,明确规定不能借新还旧。
上海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陈剑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,通常银行有年度考核指标任务,如今年有10个人借款,如果有3个人还不上贷款,银行的贷款质量指标就不是很好,且银行后续还要采取一系列措施,进行调查、催收贷款、加强监管。如果银行先给企业借款,让企业还上旧贷款,这样企业可以松一口气,对银行来说,考核指标可以完成。企业倒贷现象的产生,除了企业自身资金需求因素外,有分析指出,商业银行为规避风险,给予企业贷款的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下,企业为归还贷款,被迫增加了倒贷次数,也是一个重要因素。
企业倒贷虽有种种方便,但其背后也隐藏一定的金融风险,倒贷资金通常通过民间借贷或非银行类贷款机构完成,企业在这些机构的信用记录无法查询,隐藏信贷风险,容易发生资金链中断的连锁反应,使信贷风险在银行体系之间交叉传染。陈剑平介绍,由于企业倒贷现象的存在,银行贷款可能存在潜在的坏账,就整个金融体系来讲,隐藏了金融风险。
上述业内人士也指出,借新还旧现象更多是基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角度来考虑,如果借新还旧,起码说明到期的贷款还不出来,出现一定的现金流问题。历史上,也出现过停止借新还旧后,企业风险暴露的案例。而企业在倒贷过程中,也有可能触犯法律,银行在借款前会有信贷审查,如果企业隐瞒用来还旧贷的贷款用途,就是骗贷,属于欺骗行为。
对上述金融风险,有专业人士建议加快征信体系建设,尽快使非银行贷款机构客户信用记录接入征信系统,同时要丰富企业短期债务融资工具,扩大直接融资,降低企业融资成本。有报道介绍,在浙江宁波,当地企业组织成立了发展互助资金会,为会员企业提供融资服务,无需担保,不以盈利为目的,贷款利率为月息1%,比银行利率略高,其金融风险受到严格监控。